关于全省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第二期)
编辑: 来源: 更新于:2018-10-10 阅读:
甘建函〔2018〕641号
兰州市房管局,天水市、嘉峪关市、酒泉市、张掖市、武威市、金昌市、白银市、定西市、平凉市、庆阳市、陇南市、临夏州、甘南州建设局:
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全省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进度的紧急通知》(甘建发电〔2018〕89号)要求,现将至9月底全省城市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程进度
2018年全省城市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总任务500部,截至9月30日,全省开工建设加装电梯381部(已完工3部),占总任务的76.2%;未开工建设119部,占总任务的23.8%。各市州加装电梯项目实施进度明显加快,陇南、嘉峪关、酒泉、张掖、白银、定西、临夏、庆阳、天水、平凉已按要求全部开工建设,金昌、武威、兰州加装电梯项目部分开工建设,甘南全部未开工建设。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推动力度不够
全省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工作作为2018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好10件实事之一,是围绕解决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各市州政府、牵头单位、实施部门对此认识和重视不够,推动力度与省上要求差距依然较大。兰州、甘南、金昌、武威于9月底前未能实现全部开工建设。金昌、平凉尚未指定每部加装电梯项目包抓责任人。
(二)审批程序未有效简化
根据我厅督办情况和群众反映,部分市、区未有效简化办事流程和办理要件,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审批依旧缓慢,严重影响群众加装电梯的积极性和项目实施进度。
(三)个别地方未按时按要求报送进展情况
按照省政府督查室《督办通知》(甘政督发电〔2018〕282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送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甘建发电〔2018〕92号)要求,各市州须在9月30日前向省建设厅报送进展情况,但个别市州未按时按要求报送进展情况:兰州市未报送电梯进度台账和进度汇总表;金昌市未报送最新进展情况;平凉市、临夏州、白银市仅报送了进展情况电子版;金昌市加装电梯进度台账中已开工项目未附照片、平凉市部分已开工项目未附照片;天水市进展情况由实施单位报送,未由牵头单位报送。
三、工作要求
请各市州要高度重视,加大协调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审批流程,靠实包抓责任人责任,紧盯项目实施进度,即时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加装电梯项目竣工验收、登记使用等年度任务。
附件:1.全省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2.全省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工作进展报送情况汇总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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